《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东岳太极拳段位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段位申报
第二条 申报资格
凡东岳太极拳爱好者、习练者,遵守武德,具有相应的东岳太极拳技术和理论水平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东岳太极拳段位。
第三章 段位考评
第三条 考 评
东岳太极拳段位考评分为考试和评定两种形式。考试是对技术和理论进行现场考试。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以门惠丰武术院审定出版的《东岳太极拳段位制》为依据。评定是根据申报者提供的技术录像、理论材料,依照段位制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定。
第四条 考评内容
见门惠丰武术院颁布的东岳太极拳段位制考评内容。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技术段位条件
一、申请入段者必须接受武德教育,了解武德修养的基本内容,掌握武礼规范。
二、凡注重武德修养,在国内外从事武术活动,参加过东岳太极拳的学习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可申报东岳太极拳段位制一至六段。
三、凡注重武德修养,系统、全面地掌握东岳太极拳的传人,在东岳太极拳理论研究中取得一定成就,为东岳太极拳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过门惠丰武术院组织的培训进修和考评,均可申报七至九段。
四、达到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当地东岳太极拳组织统一申请,填写段位申请表格,提交个人申报材料。个人也可以通过门惠丰武术院段位制官网进行个人申报。通过组织申报的一至六段可以由门惠丰武术院授权的当地组织开展段位制审核工作,报门惠丰武术院进行备案管理。未经门惠丰武术院授权的组织或个人申报的一至六段向门惠丰武术院提交技术考核视频,经门惠丰武术院段位制办公室审定合格发放段位证书。申报七至九段的人员,有组织的通过组织进行报名,由当地东岳太极拳组织进行资格预审,审核通过的向门惠丰武术院提报申请材料。达到高段位申报条件的个人也可以通过门惠丰武术院段位制官网报名,由门惠丰武术院直接审定申报资格。申报高段位的人员需参加由门惠丰武术院组织的高段位研修班,经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等级的段位证书。任何各级地方东岳太极拳组织均没有权限组织开展高段位的培训及认定工作。
五、原则上不能越级申报段位。个人学习能力较强者,可以向组织申请一次考多级,每一个段位阶段的考核内容均通过,给与相应技术段位的认定。由于东岳太极拳每个段位层次的技术考核内容不同于其他拳术流派,不接受其他机构、其他拳术流派的段位套段申请。
第六条 荣誉段位条件
一、遵守东岳太极拳协会章程,为弘扬东岳太极拳文化,推动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的全面开展,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东岳太极拳事业,在东岳太极拳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荣誉中段位
(一)从事东岳太极拳管理工作1年以上,本地区(地市以下)获得东岳太极拳初段位的人员达100人以上。
(二)支持东岳太极拳事业的社会名人或组织参与东岳太极拳活动3次以上。
(三)由个人申请经组织推荐,门惠丰武术院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荣誉段位级别的认定。
三、荣誉高段位
(一)从事东岳太极拳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东岳太极拳主管领导或负责人;本地区获得东岳太极拳初段位的人员达1000人以上者。
(二)长期支持或组织参与省级以上东岳太极拳大型活动5次以上,或资助东岳太极拳活动有重大贡献。
(三)由个人申请经组织推荐,门惠丰武术院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荣誉段位级别的认定。
第五章 考评机构
第七条 考评机构审批
一、门惠丰武术院是东岳太极拳段位制工作的最高管理、考评机构,下设一级、二级考评机构。一级考评机构审核同意,报门惠丰武术院备案授权后,方可成立二级考评机构,开展东岳太极拳段位制工作。
第八条 考评机构条件
一、东岳太极拳考评机构
(一)由门惠丰武术院直接组建与授权,是《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管理、考评和日常办公机构。
(二)常设段位制办公室、全国段位制工作委员会、考评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负责人须是高段位人员,工作人员须是5段位以上。
(三)须有维护办公相关的硬、软件设备和操作人员。建立管理人员、获段人员、考评人员数据库,对东岳太极拳段位制进行网络化管理。
二、一级考评机构
(一)须是门惠丰武术院的一级单位会员。各地市的东岳太极拳组织。
(二) 须有稳定的管理机构,具备组建段位考评委员会的条件。负责人至少有1名高段位者。考评组至少有5人以上具备考评员资格,其中高段位至少1人,五段位至少4人。
(三)须有固定的东岳太极拳教学和训练场馆,能够承担较大规模的东岳太极拳段位培训和考评。
(四)须有办公相关的硬、软件设备和操作人员。能够建立获段人员数据库,能够实现网络化管理。
(五)须获得门惠丰武术院授予的“东岳太极拳段位一级考评单位”资格。
三、二级考评机构
(一)须是门惠丰武术院的二级单位会员。如由各地东岳太极拳组织管理的太极拳辅导站点、社区站点、学校等。
(二)须有稳定的管理机构、办公机构,具备组建段位考评委员会的条件。
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具有6段或6段以上段位,考评委员会至少有3人以上具备考评员资格,其中五段位至少2人。
(三)须有固定的东岳太极拳教学和训练场地,能够承担一定规模的东岳太极拳段位培训和考评任务。
(四)须有办公相关的硬、软件设备和操作人员。能够建立获段人员数据库,能够实现网络化管理。
(五)须获得门惠丰武术院授予的“东岳太极拳段位二级考评单位”资格。
第九条 考评机构职责
一、门惠丰武术院考评机构的职责
(一)负责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的全面管理、审批和授予段位工作。
(二)负责制订《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相关文件,审批考评机构,受理各级段位考评机构的申报材料,授予1-6段位的考评机构,组织高段位的考评。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国和区域性东岳太极拳段位培训和考评。
(四)负责组织考评机构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评人员的资格认定。
(五)负责管理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网络系统,建立段位人员和考评人员数据库。
(六)负责公告全国和各级考评机构年度东岳太极拳段位考评结果和考评计划。
(七)颁发东岳太极拳段位证书、徽饰及服装。
(八)负责进行本年度东岳太极拳段位制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二、一级考评机构的职责
(一)负责转发与实施《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相关政策、制度、文件精神。
(二)负责其下属考评机构的审核,上报门惠丰武术院批准、备案。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6段位以下的考评工作,并报门惠丰武术院考评机构备案。
(四)负责本辖区内高段位晋升工作的初步审核及申报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内申报荣誉段位的初步审核和推荐工作。
(六)负责本辖区内一级考评机构的考评认定费的管理和分配。
(七)负责组织本辖区内考评机构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受理本辖区内具有“东岳太极拳段位制考评员资格证”者对其学生进行技术认定后提交的申请书,并负责组织其它相关考评、审核、认定和收取相
关费用。
(九)负责管理本辖区内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网络系统,建立段位人员和考评人员数据库。
(十)负责发放东岳太极拳段位证书、徽饰及服装。
(十一)负责进行本年度东岳太极拳段位制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三、二级考评机构的职责
(一)负责落实《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相关政策、制度、文件精神,有效开展本辖区段位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其辖区内初段位的考评工作,并报所属一级考评机构备案。
(三)负责管理本辖区内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网络系统。
(四)负责发放东岳太极拳段位证书、徽饰工作。
(五)负责进行本年度东岳太极拳段位制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章 考评委员会
第十条 考评委员会
东岳太极拳段位考评委员会由门惠丰武术院行政管理人员和段位考评人员组成。各级考评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
第十一条 东岳太极拳段位考评委员会
由门惠丰武术院行政管理人员2-4人、高段位人员至少7人组成,其中获得9段位者至少3人。
第十二条 一级考评委员会
由一级考评机构行政管理人员1-3人、5段(含5段)以上者人员至少5人组成,其中获得高段位者至少2人。
第十三条 二级考评委员会
由二级考评机构行政管理人员1-2人、4段(含4段)以上者至少3人组成,其中获得5段以上者至少1人。
第七章 考评员
第十四条 考评员资格
一、须具有5段位以上段位等级。
二、须参加门惠丰武术院举办的段位考评员培训,并获得“东岳太极拳段位制考评员资格证”。
第十五条 考评员职责
一、门惠丰武术院授予考评资格的考评员,可参与各级东岳太极拳段位考评机构组织的相应工作。
二、获得门惠丰武术院颁发的“东岳太极拳段位制考评员资格证”者,在普及《东岳太极拳段位制》过程中,可根据练习者掌握技术水平的情况,对其学生予以技术水平认定。其中,具有高段位者可对其学生进行五段以下技术水平的认定,具有中段位者可对其学生进行四段以下技术水平的认定。获得认定者向所属考评机构申报晋升段位时,可免参加段位考评。
三、具有“东岳太极拳段位制考评员资格证”者对其学生的技术水平的认定,属于推荐性认定。应严格按照东岳太极拳段位制有关规定和标准实行,并接受段位考评机构的审核。
第八章 监察委员会
第十六条 监察委员会组成
监察委员会由门惠丰武术院管理人员和选聘具有东岳太极拳高段位者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若干人。
第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职责
一、在门惠丰武术院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监察、监督、报告工作。
二、负责对各级考评机构的组织制度、评委品德、行为规范、工作状况等方面进行监察。
三、负责受理有关段位制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并组织调查核实,为门惠丰武术院作出处理提供依据。
四、负责对段位考评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察。
五、负责研究讨论监察委员会的年度工作,并向门惠丰武术院报告。
第十八条 监察委员会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执行监察任务,依照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察职能。
二、及时向门惠丰武术院提交监察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东岳太极拳段位制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维护东岳太极拳段位制和监察委员会的声誉。
第九章 经 费
第十九条 依照门惠丰武术院发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奖励
一、凡在东岳太极拳段位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门惠丰武术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凡在东岳太极拳段位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门惠丰武术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处罚
若出现下述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其考评资格。
一、本不具备相应条件,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段位考评资格者。
二、其辖区段位制考评工作开展不力,致使本地区段位考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者。
三、不按《东岳太极拳段位制》考评办法及标准进行段位考评,不履行相关段位制规章制度者。
四、以段位考评为借口,不按规定超标准收费,造成较坏影响者。
五、在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越权审批者。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申报时间和要求
各一级考评机构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送中、初段位晋段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人个人资料。各一级考评机构于每年度3月1日至31日期间和每年度的9月1日到30日报送高段位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人个人材料。上报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的材料、汇总表格采用网络系统操作上传。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解释权属门惠丰武术院。
附件:《东岳太极拳段位制考评内容》
《东岳太极拳段位制初中段位申报表》(中文版、英文版)
《东岳太极拳段位制高段位申报表》(中文版、英文版)
《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申报认定价格表(国内)》
《东岳太极拳段位制申报价格表(国际标准)》
《东岳太极拳段位制一级考评机构授权协议》
《东岳太极拳段位制二级考评机构授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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